有人曾就《美国往事》的主题做了如下概括:“这部电影融合了童年友谊、爱情、失去、贪婪、暴力、时间的逝去、关系的破裂,昔日美国犯罪团伙等等主题。”在这里所描述的所有主题中,显然除开最后一项,其余的主题都直指人物的内心。作为一部将近四小时的电影,它确实有着所谓“独白型”长篇小说所拥有的一些显著特征。 它将众多人物性格和个人命运编织到一个统一的世界中,层层展开,鸿篇巨制。
所以有人会认为这样的故事,甚至可以作为一个类型题材,它可以不拘束于任何的历史和地域的语境。它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犯罪巢穴的大都市,可以是伦敦、香港、东京或者上海。所以在影片开头描绘诺德斯童年的那组镜头里,当我们看到二十世纪初正迅猛夸张的曼哈顿,当我们看到熙熙攘攘的犹太区,我甚至有回到《教父》中的西西里的那种似曾相识的错觉。但可惜的是这样的故事毕竟只是在纽约,正如同影片的片名《美国往事》所想要反复强调的那样,它像是要尝试回溯一段特殊的历史,一段“往事”,一段在“美国的往事”。它不得不让我们回到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回到美国一个特殊时代——爵士时代。
“爵士时代”取名自美国著名作家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他一生写作了大量的长短篇小说刻画了二十世纪初新生中的美国。这位因《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色温柔》等小说出名的作家与另一位大名鼎鼎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纠葛正体现了他们作品和个人之间巨大的差异。海明威帮助了菲茨在文坛立足,但反过来菲茨却并不买海明威硬汉类型的写作风格和生活态度。菲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哲学在海明威看来不过是美国社会的纸醉金迷。但菲茨却用他的作品和生活生动地描绘美国的那个特殊的“爵士时代”。
二十世纪初期的纽约,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1918),但经济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时代”,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美国往事》的故事就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拉开了序幕,对应影片中相对应的情节,这也是诺德斯入狱之前的部分。如果对应到美国相应的时代社会背景,我们会发现影片故事跟美国禁酒法案之间的联系。1919年2月,一位酒鬼丈夫暴力侵害了自己的妻子,其妻将其诉至法庭,这桩诉讼案随之引发了美国的社会禁酒的浪潮。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和女性政治地位的提高,美国数百大小城市禁酒运动声势浩大。新上任的美国总统哈丁不得不出台禁止出售和消费酒精饮料的法案。1920年2月29日,在短短一年之后,第十八项宪法即广为熟知的沃尔斯特法案开始实施,美国瞬间变成了没有酒的国家。然而此时,饮酒者不仅未被禁止却反在不断的增加,城市成了纵欲、犯罪的温床。一种新型的组织犯罪——究竟走私随之兴起。这个国家已经长期受到贫富差异和混乱的社会秩序的压抑,这一举动无疑将它推向了一个犯罪帝国的统治之下。 电影中的诺德斯一行人就是通过这样的酒精走私发家的。
然而犯罪帝国已经渐渐地走向了失序。随着黑帮组织的空前发展和各级官员、警察的腐败无能,势力相当两股黑道势力之间的对抗就在所难免。在1929年2月14日,对应到影片当中便是诺德斯将要出狱的前几年,芝加哥爆发了一场空前黑帮的对抗,即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当时芝加哥艾尔·卡彭帮派装扮成警察射杀了7名由乔治·莫兰领导的另一派黑帮组织成员。然而在电影中我们仿佛也可以看到大屠杀中黑帮头领乔治·莫兰的影子。乔治·莫兰更为熟知的昵称为巴格斯·莫兰(Bugs Moran),而影片开头一直追杀打诺德斯和马克思,也是最终杀害了小多米尼加的黑帮头子的名字恰好也是巴格西(Bugsy)。当然乔治·莫兰有一个更简单的外号“疯子”,在影片当中诺德斯前前后后至少三次对马克思大吼到“你疯了么?”也像是在暗示这马克思的某种蜕变,变为了如同乔治·莫兰那号冷血的疯狂的人物。
当然,我们可能早已熟悉在这类残酷的黑帮斗争中,想要在当时那个环境中稳住脚跟并且跻身上层,没有点残忍、凶狠的手段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影片同时却展现到这种对任何人不择手段的残忍与他们童年纯真的友谊至少是互相矛盾的。对于诺德斯更是如此,他亲眼目睹了小多米尼克死,他因入狱多年也并未参与马克思血雨腥风的打拼。他无法接受这份残忍,他也不如马克思前后的内心斗争。所以正因为这两人一面是软弱,一面是残忍,影片的才可以依靠如此宏大的时代背景实现人物内心挣扎的细致刻画。
所以,这部影片的每一个片段都仿佛被烙印下了美国的痕迹,而且它的每个片段都如此值得咀嚼。比如黛佩拉在年老之后对诺德斯讲起马克思的那句话。她说他只身来到了美国,一无所有,却依靠自己的能力打拼到了舒适的生活。这当然也算是典型美国梦的陈词滥调。但如果我们细想,这其实也是在爵士时代的美国每一个人都向往的美好愿景、一种对物质富裕的憧憬、一种把未来掌控在自己手中野心。这就是美国梦在爵士时代的变调。当然,要说爵士时代和菲茨杰拉德的联系其实还有很多很多,要说禁酒令和美国黑帮的联系也有很多很多。不过到现在显而易见的是,这部电影自开场之时就已经和美国的社会历史深深地捆绑在了一起。
已刊载
美国往事,一部哀伤的电影,说是电影不如说是对人生的感悟,很多年以前曾经看过,那时因为年龄小见过了太多港台火爆的枪战片只是觉得这部电影很沉闷而且臃长,毕竟没剪辑过的原版需要四个小时,接近一下午的时间,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画面而是排箫演奏的背景音乐,很幽怨苍凉的感觉。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本来打算看一小会打发下时间,没想到居然一口气看完了。有些人觉得美国人很粗糙,但在这部电影里我是一点没发觉,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表达的意义甚至比语言要深刻好多,不过不建议20岁之前的同学来看,因为这不是一部追求刺激和快节奏的电影。人生是什么,一个充斥着友谊 爱情 忠诚 背叛 感动或者难过的个人世界,一部美国往事居然把这些东西全都概括了。少年诺德斯的放荡不羁,青年诺德斯的冷酷狠辣,老年诺德斯的宽容平静全都包括在短短的4小时之内,说短短也许不恰当,但当你经过一些人生的历练以后你很容易在这部作品里找到自己的影子然后你就会感觉4小时确实很短暂,因为里面浓缩了几十年的风霜。这是一部黑帮片,又不是,一群离经叛道的少年用自己张扬的举止写下了一首动听的乐章,就如他的背景音乐一样深邃。他们会在焚烧报摊的时候哈哈大笑,会在收取报酬的时候不要现金而去洗劫一个醉鬼,会在女生和蛋糕之间选择了蛋糕,会在被黑帮毒打的时候愤怒的说我不需要一个老板。。。比起我们看过的大部分电影来说这些少年的形象更加丰满真实。影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孩多米尼克被枪弹击中的时候,诺德斯飞快的跑过去把他抱起来,然后他微笑着说:“诺德斯,我滑倒了。。。”好像是在安慰自己的伙伴,然后死去,不知怎的看到这里眼泪居然不争气的留下来,不过我知道我不是为了多米尼克而哭,而是为了自己逝去的青春和所有曾经最宝贵的东西。多米尼克或许是幸运的,他失去的只是生命,主人公失去的却是爱情 友谊 信任和自己最宝贵的年华,他最后剩下的就只有一个躯壳了,少年的时他满脸鲜血的趴在门上呼喊爱人的名字时那扇紧闭的门扉一动不动,青年时的他在逃亡前打开他们共有的那个储物箱时发现里面空无一物,老年时见到他原以为早已死去的朋友马克思,却发现原来自己最爱的女人和和曾经最珍惜的东西都被这个“最忠实”的朋友拿去了。
哀莫大于心死,主角最后放过了马克思,他的形象定格在中年时代的鸦片馆里,烟雾弥漫的空间他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不知想到了什么,这个笑不是让人快乐,而是给你一种完全刻骨铭心的痛。
看了一遍《美国往事》,又看了很多评论,发现很多人对部分关键情节都没有理解,我说两个最重要的地方:
一,最后max真的钻进垃圾搅拌机里死了吗?
答案是NO,是完全肯定的NO,因为那辆搅拌车根本就不存在。
那辆搅拌车只是面条幻想出来的,根本就不存在。
这有一个证据,就是前面那张莫名其妙出现的飞盘。
可能因为吸毒的缘故,面条有时会产生幻觉,前面曾出现了一张莫名其妙的飞盘,让面条进入回忆,很多人看了无数遍都找不到任何对这飞盘的任何解释,导演之所以这样做,只有一个原因:他是在暗示,这飞盘是面条幻想出来的,现实中没出现所以也就没必要做出解释。
当面条收到那张邀请函给莫胖看的时候,面条、莫胖和观众可能都误以为有人要杀死他,莫胖当时问面条:这是什么意思?面条回答:它意思是,亲爱的面条,即使你躲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能找到你。它意思是,你准备好吧。莫胖接下来很紧张地问:准备什么?面条回答:这是它唯一没有提到的事。
其实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桥段,通过开场的追杀戏,故事行径到这里,当莫胖问出“准备什么”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想当然地理解成“准备好去死”,这也包括面条,当面条拎着那个装满钱去执行“下一个任务”的行李箱很紧张地赶路时,他担心的也是会被别人杀死,他心里有很多疑问,可突然出现的,并不是手枪中的子弹,而是一张莫名其妙地飞盘。从而面条开始回忆过去,这也是导演在暗示,面条的潜意识告诉了他,接下来的不是暗杀戏,没人要杀他,有的只是来自于过去的羁绊。
请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在那种时间那种场合向面条扔一张飞盘。出现一把枪杀死他倒可能是真的,而那张飞盘,只可能是面条的幻想产物。
这种情况下一次出现,就是最后停在max豪宅外的垃圾车。请认真分析一下,就能发现那辆垃圾车也只是一个幻想物,包括最后max走进去的桥段。
首先,那辆垃圾车并不是要暗杀max而开过来的,最后的影像是max自己孤身走进去,而不是冲下来5、6个蒙面人把他拖进去。
然而,在那种盛大的宴会里,名流云集的场合中,在大门外停一辆硕大的垃圾搅拌车(并且还在工作),这现实吗?这不是在中国的居民楼下每天早晨来收垃圾的垃圾车,以当时max那种身份,那种场合,这种车子绝对早就会被保安驱赶走。除非这是max叫过来的。
最后,如果这辆垃圾车是max自己叫过来的,当然也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能出来后直接走进去(好像知道它停在这里)这另一个疑问,但max在片中有表现出过如此重的自虐情节吗?
有名流自杀会采取“我自己钻进垃圾搅拌车里被搅死”的做法吗?我楼上有把枪,我还可以跳楼,再不济服毒或上吊好了,有哪个人会自己钻进垃圾搅拌车里?他不但要不怕痛,也要认为自己是个垃圾,骄傲的max让自己被钻石砸死我相信的,但会把自己荣耀的一生视为垃圾吗?他在楼上还在对面条说:你来杀死我,你是唯一我愿意来杀死我的人。过了一杯茶的工夫,他就愿意让垃圾搅拌车来杀死他了?
所以,明显就不是max选择了这种死法,请把“有可能”、“好像”这种字眼都给去掉,那“绝对”是面条的幻觉,否则完全不符合逻辑。至于面条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幻觉,以及那辆垃圾搅拌车出现的意义,也再为明显不过:
狄波拉之前对面条说:如果你选择这扇门,就连回忆也会不存在。
而最后max走近垃圾搅拌车死掉的画面,就是面条把这35年所有关于max的歉疚和回忆都像送进了这辆车搅拌了一样,最后都破灭,都变成了无意义的垃圾,全都不存在了。这辆垃圾搅拌车,表明了面条的悲伤和绝望。它搅拌“死”max,开走,离开。他虽然没有动手,但在心里杀死了max,至少说是那段回忆。
你要问证据的话,难道还不够醒目吗?那辆垃圾搅拌车的车厢上印着大大的“35”字样,正好就是指面条心怀愧疚的这35年。
这部电影里的数字有时都别有深意。
比如墓碑上,他的昔日同伙都死于26岁,而max接面条出狱时,就给了他一个“26岁死掉”的妓女。这是只有max和面条才知道的暗号,这种巧合有两种可能性:
1,墓碑上的年龄刻字是假的,这是max在暗示面条他没死,这是他叫人刻的。上面的年龄是他叫人想怎么刻就怎么刻。面条从这时可能已经知道了答案。
2,这比较黑暗一点,可能性比较小,就是年龄是真的,而max故意选在这一年牺牲掉他们,让自己金蝉脱壳,并同时暗示面条,自己没死。
二、这是一部讲述了友情和背叛的电影吗?
答案是NO,是更为肯定的NO。
很多人都把这部黑帮片理解为讲述了友情和背叛,那只是没有看懂。它讲述的是爱和封禁。这不是简单替换了两个词语,这是对那种理解的全面否定,因为这部片子,没有讲述背叛。
虽然是黑帮片,但是背景是禁酒令时代。但在那个时代,被封禁掉的何止是酒。导演更想述说的是:被封禁掉的,更多的是爱。
狄波拉对面条,max对面条都不是友情,都是爱。这是很多人都认同的。片中也有大量的暗示。里面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桥段:面条问狄波拉将来的打算时,狄波拉说她想走到顶峰,面条回答,你和max互相不喜欢,是因为你们两个人太像了。
但面条没有明白的是,他们相像的并不只是喜欢达到顶峰,相像的还有对面条的爱。明明是互相不喜欢的两个人,最后讽刺的却变成了情人关系,这就是唯一的维系点。
很多人错误地理解了max背叛了面条,请问这背叛的动机是什么?
max害死了同伴,拿走了钱,故意让面条对他心怀愧疚,又抢走了他的女人,动机是什么?
动机是钱吗?很明显,不是。
在钱这件事上,max对面条一向大方。
虽然入狱,但max一向给面条分红。面条出狱时max已经相当发达(这段成长史和面条没一点关系,但面条获得了最大的尊重与最体面的分红),包括在帮会里的地位,甚至在兄弟出生入死的时候,面条去泡女人,去吸毒,max都会在事后给他相等的分红,他为会了钱对面条这样吗?
实际上,后来max还故意在同样的行李箱里装上了钱,在墓地挂上钥匙,把大笔的钱给了面条。
不是为钱,那他为什么要背叛面条?
为了女人?
面条的女人他都不喜欢。
换句话说,他没有任何背叛面条的理由和动机,除非是“由爱生恨”。
max确实是爱面条,但这爱,就像禁酒令一样,被封禁了,他无法言说。如果你要说,“由爱生恨”的“恨”也导致了背叛,那我想说的是,由爱生恨,但max也没选择背叛,他在做的所有事,只是为了“证明”。
很明显,随着黑帮活动的深入,两人的理想产生了分歧。
max的野心和理想都很大,面条却偏向于安逸。
对于面条的爱,max唯一能体现出来的,就是希望两人能一同完成理想。而这理想的分歧,面条对于他理想的反对,让max完全陷入了痛苦的深渊。这也是max唯一会向面条动粗的时候。对于男人之间,如果梦想也无法联系,爱就彻底失去意义。
面条只能选择两件事:
1,让自己死。
这层死有新一层含义。他希望深爱面条的自己死去。他同时也希望面条对于辜负了这样的他而愧疚。
2,去向面条“证明”:自己的理想是正确的。
这不是背叛,这只是证明。
而结果证明:max是对的,不醒悟的,只是面条。max一向要比面条聪明一点。
这不是抢夺,这一切都只是证明。面条曾在max面前,在事业和狄波拉之间,选择了狄波拉。max只是想向面条证明:如果你和我一样与政府勾结,巴结权政,如果你和我一样选择事业,你要的才会得到。
事实上是max对了。
面条选择了狄波拉,但失去了狄波拉。他能做的只是浪漫的晚餐和强奸。
max选择了事业,他得到了面条想得到的一切。
这当然不是背叛,甚至也不是抢夺,他只是在用自己的一生向面条证明:如果你当时能选择和我一样的理想,你要的都能得到。我的理想不是“crazy”,是“正确”的。
max在做的只是这件事,这和背叛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也不是抢夺,只是最“不惜一切”的证明。
面条不肯选的路,max只是证明这行得通。
而当max证明完毕以后,他给面条发了邀请信,面条还不知道自己成为了这样的验收者,他绝望而难过,而此时更绝望和难过的是max,他看到他出现时,希望他能杀死自己。其它的理由,政坛的理由,都是再一次的欺骗(也有稍许可能是真的),只是希望面条能再一次,并换成是“真正”地杀死他。
max说,这次已经是“nothing to lose”。
他曾希望深爱面条的自己能“死一次”。
然后发现的是“更深的爱”,让自己的一生都为了那“证明”而活。证明了自己是“正确”的,但这证明对于自己,对于不认同自己的面条,即使证明了“正确”,也“毫无意义”。所以,他已经“nothing to lose”,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获得。
要把对面条的爱消除,max觉得只能是“真正的死”,如果这爱在,他一生都沦为了“这证明”的牺牲品。
另外本片中,很多人还有一个误解就是max之前还抢走了被面条上过的carol。
我不知是否翻译的问题,这是另一个很明显的误解。
carol从一开始就知道是面条在那时强奸了她。就像我们能看出一样,carol完全心知肚明。证据就是当四个人并排露出小鸡鸡站着的时候,carol一个一个看过来,对其他三个人都很欣赏,唯独对面条很冷淡,只对他说了一句台词,但这句很显然是关键的台词,carol对面条说:We have already met.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面条和所有别人一样,和carol见面的次数和时间是完全一致的,carol却对他说:我们早已经“met”过了。
这个“met”的含义只能是“我知道我们已经‘做’过了。”
这是唯一的解释,很明显,carol已经认出了他。但是她还是讨厌被强奸的感觉。
出于carol的自尊,她当时当然不能说“我早已经被你强暴过了”。不同于日本的A片,显然carol没有日本女优那种被虐情结,这也是carol对面条最冷漠的原因。所以,面条没有故意抢走carol,实际上carol的心机也蛮深,她只是暗中看中了max,第一次就猜他。max为了面条的面子着想,马上明确地说“no”。而最后carol还是选了唯一的错误答案,说明了这早就不是“竞猜”游戏,只是她的“调情游戏”。
综上所述,这部片子也许全都讲了,但唯一没讲的就是“背叛”,有的只是男人间对梦想的不认同,和被封禁的爱。
面条那句话说对了一半——max的理想不是“crazy”的,但他的证明方法是。
这部片子,从获奖情况看,在当时的年代,可能也是一部被“观念”“封禁”的好片。
多年以后,亡命天涯的面条回到了纽约,在老友的酒吧里,忠诚憨痴的肥摩,缓缓问他:“这35年你是怎么过的?”这个为背叛朋友负疚半生的人,平静回答:“我只是每天早早上床睡觉”。一言难尽了,满眼沧桑。他的鬓角生满了白发,他不再是恣意街头的黑帮少年了,也不再是如日中天的黑帮老大了,他只是个面容平静、步履蹒跚的老人。除了回忆,他什么都没有.........
他的一生,是关于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和一个美仑美奂的姑娘;是关于友情和梦想,是关于青春和爱恋,是关于忠诚和背叛。那么些年,一个人沉默的颠沛流离,远走他乡,他心里耿耿于怀的,究竟是什么?是经年萦绕的电话铃音提醒的背叛么?是懵懂少年门洞里偷窥的天使般舞蹈的姑娘么?
多年后他终于辗转明白,他背负了35年的愧疚,原本是纯粹的忠诚和友谊;他毕生忠于和维护的那个兄弟,原来欺骗了他35年。
------人生有多少年少轻狂?
当年年少轻狂,少不更事的小伙伴,莫名地走上了小混混的道路,是因为贫穷吗?是因为底层社会“邪恶战胜善良”的扭曲规则吗?是因为贪婪吗?我们看到这样的场景:面条的家里太穷了,穷到用不起电;街上的警察和黑帮“霸哥”狼狈为奸,却对这帮孩子不依不饶;小派希满怀希望地坐在“梦中情人”佩蒂的家门口,等着呈上美味的蛋糕以博得美人的青睐,却终于忍不住蛋糕散发的诱人芳香,一口一口地吃掉了自己的筹码......
街上黑帮“霸哥”的一顿毒打并没有让年少的他们害怕,这群小兄弟们马上“以暴制暴”还以凶猛报复。但他们满满的自信,张狂的青春换来的却是死亡........当霸哥的子弹穿过多明尼克稚嫩的胸膛,年纪最小的多明尼克,就这样永远地在倒在面条的怀里,“面条,我滑倒了”,闭上双眼的那一瞬间,多明尼克想到的,可是他永远来不及的明天?
他的兄弟去了,面条疯狂了;霸哥和警察死了,面条入狱了。
当年年少轻狂,这一切,并不能影响面条,和明哲保身的兄弟们,日后的如日中天。
-------冷酷的美国式梦想,可否敌得过时间?
面条最亲近的两个人,麦克斯和黛博拉,却都是美国式的梦想家。他们目标远大,行为坚定,他们无比狂热,更无比自信,他们无比冷酷,更无比坚决。他们不为任何事物所动,一切的阻碍都将被抛弃甚至践踏,包括爱,包括友谊。
梦想家的眼里没有爱情和友谊,风骚的卡罗尔从不是麦克斯的爱人,她是他的感情附属品;面条不是麦克斯的兄弟和友人,只是他曾经的最好搭档。强者麦克斯,清楚地知道如何选择每一个阶段的合作伙伴,比如年少时勇敢机警的面条,后来的乔(?),再后来的工会积极分子和政客。当他的朋友们成为他狂热梦想的障碍时,他毫不留情地葬送了他们,并让最浪漫多情和仁义的面条背负了半生的悔恨和愧疚。
黛博拉和麦克斯是一样的人,除了梦想,她不爱任何东西;除了面条,她不在乎任何人;但即使在面条给了她一个完美的夜晚,她爱的柔情已经被唤醒时,她仍然理智地选择了梦想,选择了明天。
时光流逝了35年,梦想家麦克斯和黛博拉都达到了人生的顶点。麦克斯政治家的阴谋败露,唯有一死。面条终于面对了他为之“愧疚”一生的兄弟,麦克斯依然冷酷而坚定:“我夺取了你的全部生活,占据了你在世界上的位置,我夺取了你的一切。我夺取了你的钱,夺走了你的姑娘。你为什么还不开枪?”在他缺乏人性关怀的价值观里,他求面条杀死他,一是因为他必死,二是因为他抢走了面条的一切世俗幸福,他欠面条的,他不够虔诚地渴望面条的救赎。这个缺少人性温情,不懂得爱的美式梦想家,不明白,自己最欠这个将他看作兄长,看作“导师”,甚至“妈妈”的兄弟的,是情谊。面条对麦克斯,选择了不去仇恨,并没有选择原谅,或者说,他原谅的是作为美国梦想家的麦克斯,而不是他忠诚一生的至交好友麦克斯。当年的怀表又出现了,它见证了两个轻狂少年初相见的友谊,却也见证了背叛,时光从不曾停留。当这个绝望的美国梦想家最终在垃圾车里化为灰烬时,在昏暗的灯光里,面条和我们都看到了垃圾车上巧合的数字:“35”,粉碎麦克斯梦想的,是垃圾车?还是无比强大的时光?
35年后面条和黛博拉的会见,是片中最为经典的桥段之一。到达人生顶峰的黛博拉真的像她所饰演的埃及艳后一样青春不老吗?没有,卸了妆的黛博拉终究显出了老态。她对面条和同叫大卫(面条的真名)的她和麦克斯的儿子相见的深深恐惧,说明她对这个用尽一生迷恋她哪怕是玷污过她的男人,心里仍然有爱。人们在梦想没有实现的时候,以为梦想就是全部,等到梦想实现了,回头再看看,丢在身后的爱同样让人梦萦魂牵。一切都逃不过时间的检验,一切都敌不过时间,除了一样东西,爱和宽恕,黛博拉终究是老了,但从已然垂垂老矣的面条眼中看去,黛博拉,仍然是他心中永远美仑美奂的姑娘。爱在这里战胜了时................
------救赎的是自我,破碎的是友谊和爱
麦克斯和黛博拉一生践踏的,正是面条一生所求的。他从不曾是英雄,从不曾是圣人,他只是渴望友谊和爱的随波逐流的血性汉子。
当年那个在后仓曼妙起舞的姑娘,还以为是懵懂少年的插曲罢了,谁能知这份爱,用尽了面条一生呢?
黛博拉,是他贫穷、混乱的少年世界里,闪亮的美好;两次面对黛博拉时,不管是12年前,还是12年后,“听,你妈妈找你来了”,麦克斯都急急出现,像“妈妈”一样,怕自己的孩子心有旁骛,紧张地召唤回家。麦克斯深深明白,面条是随波逐流和茫然的,当年的麦克斯数度害怕会失掉这个“胸无大志”的合作伙伴。
面条的茫然和随波逐流有好些桥段。在抢劫珠宝商时,是应麦克斯的命令和卡罗尔的要求,机械、茫然地QJ卡罗尔;在不赞同跟乔合作时,他也不曾想过采取一些行动阻止;哪怕后来为挽救疯狂的麦克斯抢劫银行,也是从了卡罗尔的请求,善意地告密。
在剧院的狭长廊道里,面条无言地、长久地凝视着那个长相酷似少年麦克斯、身份像谜一样的男孩,面条可怕的平静背后,是被践踏的爱么。
当麦克斯的出现揭示了真相,完成了自身心灵救赎的面条,又是什么样的梦破碎了?影片的最后,面条来到中国烟馆,在无穷无尽的烟雾缭绕,面条不再听见代表纠缠经年的铃音了,那麻醉过后致为奇幻的微笑里,面条寻到了破碎的友谊,和爱么?
原来导演是意大利人,费茨杰拉德之后,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大概都不会再有这么高的口味。
本来想查一下导演,演员和制作方面的信息,结果不小心看了无数弱智影评,大概都是关于男儿情,往事如烟之类的,爆T_T
对我来说,好的电影在于“叙事的艺术”。讲好一个故事并不容易,美妙的叙事可以成为一种艺术,但议论却不行。就好像小说可以成为艺术品,但杂文不行,即使杂文也可以写的很过瘾。
电影选择了悬疑式,倒叙的结构,这个不新鲜,甚至于不成为电影真正意义上的线索,这个设计其实只是一个手段,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启发了观众的好奇心:Noodle究竟为什么要告发MAX? 这两个人存在什么样的利益和感情关系?
这个疑问成为观众追踪4个多小时的动力,这是一个关乎人物深层情感的悬念,与它相比,“究竟谁杀了兔子罗杰?”之类的悬念就相当单薄,无论设计多么精巧,后者都会随着谜团的解开而剩下一片“射精后的空虚”;前者却不同,它在意义在于让我们仔细体味每一个过程。
不愧是拍了13年的电影,电影是从截断主人公整个生命历程的一个告密事件开始的,以电话铃声为标志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叙述,展现出美国黑帮的冷酷干练与当年的社会文化气氛,其中却完全没有泄漏一点关于人物之间情感关系,以及动机的线索。for example,当Noodle躲在人群里去看朋友们的尸体的时候,他的表情并不带有暗示性,如果他明确地显示出悲伤,观众马上可以意识到这起事件是一个误会,“悬念”即刻失去意义。
当事件的叙述结束之时,我们根本不能推断Noodle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做了这样的事,为什么他做了这件事之后他的朋友还在保护他?我们要解开这个悬念,唯一的办法就是去了解noodles这个人,他的生活,他的回忆,他生命的一切——而这,正是电影真正的精华所在。
就此,叙事可以顺利地展开了。讲解某人的一生,实在是太过枯燥而老套的话题,但本片却成功避免了由于影片时间过长,较为平缓的叙事等因素令习惯了好莱坞大片的观众失去耐心的可能性。 既然观众乐意看了,那么就有余地慢慢雕琢,不必为了拴住观众眼球不断搞噱头而破坏电影自身的优美节奏,这一手做的堪称精彩。
不能不说,罗伯特德尼罗在出演Noodles的时候可谓惊艳。在大量近镜头中,他表现出一种沉着的静默,而不是依赖激烈的喜悦,悲痛,自责等等外向型的表演来传达人物内心。这种沉默令观众深入角色的内心,被人类心灵的巨大质量所吸引,却永远不可能窥觉其中的全部秘密。
Noodles和Deborah关系破裂后在大烟馆人事无知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到朋友们中间,那一场我个人是觉得百看不厌,仅仅通过一些细微的表情,简单到几乎没有含义的对白,和几个毫无目的性的手势,就全然表现出不同人物的内心状态,几个朋友之间相互关怀又相互试探的关系,空气里可以感受到每一个小小的情绪波动,每个人都揣摸着在这个微妙的时刻应该如何应对……对于整个剧情来说,这可以是一个简单的过场戏,就如开篇时的电话铃声,在婴儿房的喜剧等等,用某种富有趣味的形式来做,并不会对故事发展有所影响。 但电影不仅仅是要讲故事,所谓叙事的艺术也不是单纯把一个故事讲通顺,更重要的是人——它让我们在这个故事中如何去感受人。
如果把这一场跟之后揭示Noodles告密原因的那些场戏并列起来看,前者可以细细品味,非常经得起推敲,每看一次都会对人物内心的某种抗衡有所发现,而后者含金量就比较低,只是一种交待式的叙事,看过2,3遍之后就乏味了。 我们也可以顺便对比一下演员的表现力,MAX在庆祝禁酒令取消的宴会上,同另外两个兄弟干杯——为了这十年的生活。那时,MAX已经下决心牺牲他们,当他与他们举杯相庆,如果表演到位,MAX的言情举止本该有多重的深度,但事实上效果一般。
电影很长,在没有粗俗噱头和泛滥煽情的情况下,却没有沦为文艺片的单调和自我中心。可以说,每一个镜头,每一场戏都有不同的趣味性,或活跃或深沉,或俏皮或细腻,导演很懂得在不同内容切换不同手法,且运用的不留痕迹。这是我最赞赏此片的一点:在我看来,真正优秀的电影决不在于它表达了什么主题思想或宣扬了什么样的人文情怀,那不过是垃圾影评的标高手段,好电影的价值在于“真正不失水准的有趣”。
不是我耸人听闻,在任何时代,放弃有趣和低级趣味无疑都是毁灭性的灾难。它的后果就是文化的毁灭,无论你塞进去多么高深的思想都没用。
说点个人爱好,noodles在车后座强插deborah一段相当有趣(这大概是成年deborah唯一到位表演),德尼罗在这里充分表现了一个本色的男人,我们在他街头小混混式的粗野中感受到一个男人的热情,任性,悲痛与心碎。直到被司机轰下车,当司机拒绝了他的钱,这无疑他一生中遭遇过的最大的藐视,但某种巨大的失落与懊丧已经整个包围了他,令他感受耻辱的官能都迟钝了,这几种多层次的心理状况,被德尼罗演绎得自然天成。令我们也对他满心怜爱和遗憾。
我喜欢真正的男人,因为我知道,当你遇到一个人,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那么他决不会是一个完美的人。
当然,本片最大的失败莫过于成年Deborah的演员选择。那个女人不但看起来五官有些别扭,而且神情呆板,毫无表现力。只有胸部和屁股还不错,可惜车里那一段没有拍的更越位,非则这个女人真是毫无看头。当我看到成年deborah在noodles的身体下面苦苦挣扎的时候,不仅回忆起少女时代的deborah,那真是一位天使,当她准备独自在店里见noodles的那一场戏,镜头开始于她独自走在街上,步伐坚定而充满活力,带着一种早熟少女对生命的信心。她那样美丽,神情纯洁却潜藏着放荡,那是一种要把自己的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女人特有的眼神,当我们看着她稚嫩的面孔,我们不仅会觉得她注定会成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但无论她如何放纵都丝毫不会损害她身上的高贵。当她独自面对少年noodles的时候,可以想象她大概已经准备好要跟心上人初尝禁果了。遗憾的是,后来与noodles去海边约会以及抵抗被查的那个成年deborah看起来完全像一个不解风情的老修女。而35年后老年的Noodle回来找Deborah,询问“白利先生”的事而Deborah突然张皇失措那一段非常突兀,我简直怀疑是特意为了配合她那糟烂演技而特意设计——她没有能力通过一种微妙的表演把信息传达出来,不用这种办法情节就进行不下去。 女演员里面倒是演MAX女姘头的那位,把自己的角色发挥的相当不错。
电影的核心是在Noodle这个人物身上,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单纯,诚挚,富有热情。作为黑帮一员,他无疑是手段最敏捷干练,杀手最狠的一个。但他却不愿意接受更好的条件,做更大的生意,这无疑是有悖于时代发展趋势的。这是为了什么? 他所做的一切不也是也为了挣钱?既然是黑帮,做什么不一样呢?我们并没有在他身上看见有所谓原则性的东西令他拒绝这些。MAX说他是“街头习气”,或者“不想被人管”听起来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但是在我们慢慢体会这个人物之后,我们发现,就如同他自己说的:
“It's just the way I see things.”
尽管杀人,犯罪,但从内心深处他是一个纯粹而情谊当先的人。他讨厌政治家,或者说,他厌恶的是那种一切都建立在单纯利益关系之上的生存方式。
从表面上看,MAX是明智的,他选择的方向符合时代的趋势,他成功了。
但是他忘记了Noodles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今天他们让我干掉乔,明天他们就有可能让我干掉你,你觉得这无所谓么?我可觉得有所谓。”
直到终于有一天,Noodles的话成为现实了,他发现:
“They gotta get rid of me.” (他们要干掉我了。)
而此时,真正属于他的朋友们都已经不在了,奢华的房间里他孤身一人。
(与此相比,即使35年未见,Noodle还有莫胖子亲切的招呼。)
MAX对noodles说:我夺走了你的一切。
noodles人生的后35年也许一无所有,但MAX难道不是一样么?
最后一次相见,nooldes 自始至终称呼他为“贝利先生”,对于Noodles来说,一切并没有改变——他最好的朋友MAX早在35年前就死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能够理解MAX所追求的。所以最后他说:
It'd be a shame to see
a lifetime of work go to waste.
noodles地回忆贯穿着他与max两人的关系,MAX作为一个重要人物,故事对于他本身的设定过于戏剧化了,却没有对这个人满是冲突的内心世界详细刻画,人物真实感相对虚弱,只能算是noodles的坐标,缺乏像noodles身上那种天然养成的实在感。而MAX设的这个局,也只是电影本身的一种手段,作为卖点和叙事的基础,真正跟这个局有关的戏份都比较单薄。无论从合理性还是从人物的深层心理上讲,并无深入推敲。
once upon a time of America, 美国的往事,其实正是经历那一场场时代变迁,已经生活其间企图抓住机遇,创造奇迹的人们的故事,他们之中的的大部分被时光刨成粉末,融入大气,而美国却在向前奔跑。这正是我所喜爱的马克吐温,海明威,费茨杰拉德,以及邓肯们所代表的19世纪初至中叶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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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的时候并不能完全理解这部电影,电影里太多的内容让自己并不能一下子就可以消化得了。重看这部近四个小时的电影,没有觉得半点枯燥沉闷,好似在翻阅一本浑厚的小说,一生中所有最重要的东西都在里面,值得慢慢回味……★★★★★
有一种片子,伴随你走过热血沸腾的青春期,在成年后来看却又是另一番感受。在巴西,它叫《上帝之城》,在日本,它叫《大佬》,在韩国,它叫《朋友》,在香港,它叫《古惑仔》,在台湾,它叫《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在大陆,它叫《阳光灿烂的日子》,最早的在美国,叫《 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
两场强暴戏毕竟是吃不消,男性的传奇之路上似乎最少不得的就是美丽而无人格的女性牺牲品
时间真是一把无情的杀猪刀,想当初青葱的詹妮弗·康纳利一回头惊艳了多少人
十五岁时,我是《美国往事》里的马克斯,初谙世事的街角英雄。我与同伴共享友情,但一样没尝过女人的滋味。这滋味我后来尝到了,还有,背叛伙伴的滋味。有些病在年轻时候得是好事(但那病是瘟疫不是麻疹!)
一年多以后,我将它从四星改为了五星,期间未曾多看一遍。
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韩国的朋友都是模仿这部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
个人史诗式的黑帮电影,也正如所有黑帮电影一样,拥有着史诗级别的直男癌
长,长,再长……
每当男主角独自出神、音乐响起时,都有种抽离的视角,好像一辈子过完了,再回首当年,似真似幻。这让我想起《百年孤独》的开头,和《你一生的故事》,好像每一个片段中,都能折射出全部的生命。
面条的人生。这条人参很长,长达229分钟。
我的爱人是如此英俊,他的皮肤像黄金,他的双颊如香草台,虽然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洗过脸。他的眼睛如鸽子般明亮,他的身躯如同雕刻的象牙,他的双腿象大理石柱般坚实,虽然包裹它们的裤子脏得要死。总而言之他是那样可爱,可惜他永远是个一无所有的小阿飞……所以他永远都不会是我的爱人。真可惜!
史诗叙事大师笔法,黄昏已近青春已远。而今男人的理想已改变太多。配乐绝佳。
4个多小时的片长看完估计不少人血条都快空了,然而据说原片得有6个甚至10个小时,但坦率讲你并不觉得有多少冗余的内容,毕竟几乎是一个人的一生浓缩进几个小时内。导演通过1921年1933年1968年整整3条时间线交织用数个鲜活的角色将美国禁酒令那个黑帮风起云涌的枭雄年代描摹得跃然纸上,开头迟迟不间断的电话铃声直接贯穿三条时间线,极为牛逼的叙事操作。如果仔细回忆会发现主要几位女性角色都是先和Noodles发生关系后再和Max发生关系,可见Max一直以来都对Noodles心存嫉妒,可能街头斗殴时那里真的被弄伤了?留下影史惊鸿一瞥的康纳利所饰角色始终都是相对世俗的一方,而亲眼目睹伙伴死在自己怀中的Noodles则至始至终理想主义。国家不幸诗家幸,禁酒令是美国历史上一道沉重的伤疤,却对电影艺术多有滋养。
最后黛博拉(Deborah)向面条求情的那段可真够无耻の。
兄弟如垫背黑一枪,女人如蛋糕揩一块,美国梦一场滑一跤,往事烟一口笑一笑
太好看了。我喜欢它的叙事手法,少年、中年、老年穿插在一起,处理得很成熟干练。配乐非常棒。
抱歉,看不进去~~
他的一生,是关于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和一个美轮美奂的姑娘